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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9种“三新食品”的公告

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1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、乙酸钠等8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1.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1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

2.乙酸钠等8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

国家卫生健康委

2019年7月11

附件1

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1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

一、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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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扩大使用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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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食品营养强化剂扩大使用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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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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葡糖氧化酶的质量规格要求应当符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》(GB?1886.174)的规定。

附件2

乙酸钠等8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

一、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

(一)乙酸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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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磷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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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磷酸二氢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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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新品种

(一)4,4'-亚甲基双(2,6-二甲基酚)与氯甲基环氧乙烷的聚合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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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树脂新品种

(一)甲醛与2-甲基苯酚、3-甲基苯酚和4-甲基苯酚的聚合物的丁基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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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氯乙烯-乙酸乙烯-马来酸三元共聚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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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1,4-环己二甲醇与3-羟甲基丙烷、2,2-二甲基-1,3-丙二醇、己二酸、1,3-苯二甲酸和马来酸酐的共聚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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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4,4'-异亚丙基苯酚与甲醛的聚合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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