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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“功能食品原料、配料团体标准”计划 的通知


各位会员、各位理事、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国务院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(国发〔2015〕13号)、《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》(国质检标联〔2016〕109号)等有关文件的精神。加强功能食品源头质量安全控制,推动原料、配料标准体系建设,引导行业规范发展,促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,提升产业竞争力,依据《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,我会决定开展功能食品原料配料团体标准计划项目征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标准征集范围

1、植物提取物,生物发酵类相关菌种,药食同源物质,新食品原料,海洋产品提取物等相关领域;

2、加工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。

二、立项原则及方向

1、遵守有关法律规定,与现行国家、行业标准保持协调、统一,不得重复、冲突。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;

2、目前尚无国家、行业标准或计划,产业发展急需配套的团体标准项目,包括工艺、技术、产品、服务等;

3、能够指导行业发展,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与发展的团体标准项目;

4、立足于行业和市场对创新标准的迫切需求,重点在技术创新速度快的领域提出团体标准项目;

5、技术成熟、基础工作扎实、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;

6、行业特殊需求的团体标准;

7、起草单位包括:生产企业、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、检测机构、设计院所等学会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;

8、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的提出:原则上由一家单位提出,三家及以上单位联合制定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提出立项建议的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产业情况和标准情况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;应当具有标准制定、修订的工作经验和科研设备。标准立项实行公开征集制度,任何行业社团组织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标准立项的意见和建议,填报《标准项目建议书》。需要标准立项的单位,请与我们联系,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常 兵

电话:13693165837(微信)

邮箱:554823900@qq.com

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功能食品分会

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